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教授、绿色矿山推进委员会名誉会长武强
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是解决这一矛盾的“金钥匙”。
建立由政府、企业、公众、社团等各方组成的社会监督体系,健全绿色矿山企业信息公开机制。
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系统化思维。坚持政府引导、企业主体的原则,进一步健全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机制。绿色矿山建设在横向上要多部门协同管理组织,或成立国务院(发改委)绿色矿山办公室;在纵向上要进一步完善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联创机制;探索绿色矿山建设合同管理,在矿业权新立、延续、转让等环节合同签订时落实好建设内容,分别明确新建矿山和持证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。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要以系统化理念为指导,加强“矿-农-城复合区”一体化规划建设;构建由政府、企业、公众、社团等各方组成的社会监督体系,健全绿色矿山企业信息公开机制。
完善激励约束政策,推动矿业绿色低碳转型。鼓励矿山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和加大科技投入,提高企业自身建设绿色矿山的内生动力。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法律性和规范性制度体系,完善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机制,构建第三方评估监管机制或绿色矿山认证制度,强化各方责任,保证建设质量。加快建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基金,做好市场化运作。鼓励绿色矿山“开发式”建设。
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安徽理工大学校长袁亮
绿色矿山建设应从4个方面发力:一是以顶层设计为引领,建立健全政府主导、企业主体、社会参与的废弃矿山绿色资源治理体制机制。将废弃矿山绿色资源开发利用作为“新型能源体系”建设的重要内容,支撑“源-网-荷-储”系统建设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明确企业主体地位,鼓励支持企业修复和开发利用废弃矿山绿色资源。建立废弃矿山能源资源综合协调管理机构,构建“源头预防、过程控制、综合治理、收益共享、损害赔偿、责任追究”的治理体系。二是以科技政策为支撑,加大废弃矿山绿色资源开发利用科研攻关支持力度。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重点专项为牵引,布局国家级科研项目,支持废弃矿山“多能互补”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基础研究,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重点领域科研攻关。以多能互补清洁能源供应中心示范区建设为抓手,打造废弃矿山绿色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发、实验和推广基地。三是以经济政策为牵引,推动资源型行业和城市发展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。将废弃矿山资源化利用纳入地方政府绿色GDP核算体系,创新废弃矿山绿色资源开发利用数据收集监测技术与管理机制,统一数据统计口径,推动数据联通共享,建设能源大数据平台。加强数据归集运用,深化绿色税制改革,以绿色GDP约束指标助推废弃矿山资源化利用和区域行业高质量发展。四是以产业政策为托举,引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盘活废弃矿山绿色存量。借鉴国际上的成功做法,加大财政补贴、减免税、专项基金等政策支持废弃矿山绿色资源开发利用力度。实施废弃矿山生态补偿机制,设立“恢复(治理)基金”支持废弃矿山修复。探索碳市场等“定价机制”,采用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,促进绿色产业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,推动废弃矿山由“碳源”向“碳汇”转变。
全国政协委员、民建新疆区委会主委、新疆国家305项目办公室主任马华东
先进的技术是绿色矿山由外而内绿色的保障。要在强化技术创新上大做文章。要创新资源开发技术及安全体系建设,推进矿山数字化、智慧化建设,实现采选冶过程的环境干扰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,通过自动化智能化开采,提高资源利用率回收率。
要统筹土壤治理改良、植被修复、植物与真菌联合修复、采矿区修复等环节,着力修复并保持层次分明、稳定性强的矿山生态环境。通过应用虚拟现实技术,为矿山生态监管、修复提供实时指导场景。
武强院士提到,建议完善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。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不仅考虑矿区环境、资源开发方式、资源综合利用、节能减排、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、企业管理和企业形象等,而且应综合评价矿山的生产安全、职业健康、资源回收和开发效益等指标。
全国人大代表、合肥工业大学教授、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魏臻
智能化矿山重大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纳入国家科技重大计划,鼓励大型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瞄准世界科技前沿,在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,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创新体系;对智能化示范矿山、矿山智能装备技术攻关企业,给予产能置换、产能核增等方面的政策支持;将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的企业,优先列入矿山安全改造计划,给予资金支持;推动设立专项保险,建立容错制度,解决探索实施智能化、少人化企业的后顾之忧。
以促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规范发展为目标,加强相关专业领域标准之间、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;从国家层面建立一套完整的技术规范标准体系,确保标准体系的科学性、有效性和前瞻性;要求各生产厂家按照统一的设计标准、配套规范,构建统一的信息控制平台,保证系统整体的协调运行,保障安全高效生产。(来源:中国电力报、中国能源报、新京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