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砂石行业不该有过多的“例外”
发布时间:2024-04-18 来源:名德光电 浏览次数:769次

 

近年来,作为最基础行业的砂石行业,似乎越来越成为了令人另眼相看、不受待见的“异类”。国家在出台整个矿业新政时不仅把砂石行业屡屡排除在外,使砂石行业无法像其他矿业行业那样享受政策红利,而在诸多检查督察中,砂石行业却又受到了格外关照和重视,往往被当作负面典型被通报。这种差别化、歧视化的政策和做法不利于砂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,也与营造公平营商环境、构建统一大市场背道而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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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前些年来,随着砂石行业的量价齐升,特别是部分热点地区的“一砂难求”、价格暴涨,砂石行业一夜之间成为了各大企业趋之若鹜的“紧俏货”、日进斗金的“硬通货”。而在一些砂石热点地区的地方政府眼里,一座座砂石矿山更是一棵棵“一夜暴富”的“摇钱树”,只要规划设置并招拍挂成功,地方财政立马就能赚个盆满钵溢。也正是多方因素的加持,彼时的砂石市场是“全国山河一片红”,数亿元、数几十亿元的砂石采矿权层出不穷,超千万吨/年甚至上5000万吨/年生产规模的大型超大型砂石矿山相继涌现。

面对彼时冲动浮躁的砂石市场,采取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加以疏导和限制势在必然,也在情理之中。2019年,《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(试行)》中指出,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,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,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(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),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,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、采矿权,这也是矿业新政中首次把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作为“例外”而被排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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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彼时的语境下,对砂石行业实行差别化政策、从源头上控制砂石行业盲目增储扩产,无疑是利大于弊,有利于促进砂石行业的理性回归和健康有序发展。然而,近年来,随着砂石行业的降温,生态环保要求的愈加苛刻,如何用好政策“工具箱”,积极帮助砂石行业应对市场变化、形成新质生产力则成为当务之急。可始料未及的是,2023年7月,《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》中明确指出,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,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(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)的,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、周边、零星分散资源,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,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。这等于再次把砂石行业作为例外而被排除。

毋庸置疑的,这次的矿业新政把矿业权协议出让的范围由原来“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”拓展到“已设采矿权周边、零星分散资源,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”,对减少矿产资源浪费、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水平、降低矿山企业负担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都将带来积极而又深远影响。

但匪夷所思的是,亟需享受这一红利政策的砂石矿山这次却又被排除在外。众所周知,砂石矿山多为露天开采,由于历史原因,矿业权设置不尽合理,“小、散、乱、污”现象严重,许多砂石矿山还形成了一些亟待开发治理的高陡边坡。近年来,砂石行业通过资源整合,关小上大,尽快相继建设起了一大绿化环保型大型矿山,但历史原因形成并遗留下来的“一面墙”现状因政策原因无法治理,尤其是砂石矿山资源整合后的“夹缝区域”一直无法打通,陷入了矿业权为同一主体,而矿山实际上仍被割裂的局面。如果把采矿证合为一个、把矿山合为一体,因涉及夹缝资源且必须竞争性出让,又必须全部推倒重来,重新规划设置采矿权并重新招拍挂,大大增加了砂石矿山负担,没有两三年办不下来。如果不合为一体,相互之间要留设安全距离,还极易形成高陡边坡,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,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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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重要的是,因砂石矿山的屡次被“例外”而无法享受新政红利,许多历史形成的高陡边坡多因超层越界问题而难以得到有效治理,这无疑又为环保、应急部门留下了“罪证”。许多安全、环保检查和督察,都把这一问题视为重大安全隐患或破环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通报督导,让基层政府和砂石矿山企业左右为难、苦不堪言。
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近年来,砂石矿山被“例外”的现象正愈演愈烈,正成为诸多管理部门格外“关照”的对象,即便没有上述的高陡边坡问题,也常常因安全、环保等问题被相关部门“惦记”着,不论是各种检查、巡视,总时不时把砂石矿山单独拎出来通报一通。这种戴着有色眼镜看砂石的做法,有失公允,不利于砂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。

智者随事而制。当前,我国砂石行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节点,如何通过释放政策红利,支持帮助砂石行业走出困境,并使砂石行业真正担负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成为当务之急。希望砂石行业不再“例外”、一路走好!

注:本文来源于中国砂石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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